通 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快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 2018年6月30日前,凡办理信息发布业务,需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采购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2018年7月1日起,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采购网(www.ybzfcg.gov.cn)将停止使用,同时,州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受理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代办发布信息业务。
已在延边州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需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注册,待审核通过并领取密保卡后开始正常办理网上业务。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