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9/05/07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及数据上传工作的惩戒措施

 

    为严格规范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及数据上传工作,进一步确保信息发布及数据上传质量,特制定以下措施:

1.建立层层约谈制度

依规依职建立对地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和数据上传存在问题的约谈机制,逐级约谈,依规采取惩戒措施,并及时将约谈惩戒情况报送上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

2.严肃惩戒整改落实措施

对信息发布存在问题的招标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州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给予通报;出现错误的招标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缓或暂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进址整改,并将问题情况在州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通报。

3.各招标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要充分担负起主体发布责任

依据信息公开“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各招标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推送信息前要增加审核纠错流程,从源头上消除问题隐患。务必确保上传和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

4.加强防控,完善服务

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将压实措施,进一步保证我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及数据上传工作,举一反三,彻底根治解决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及数据上传中出现的问题,更好地为市场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联 系 人:刘一达

联系电话:0433-8333008

 

 

延边州政务数字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2019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