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清退保证金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减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号),《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事项摸排清理工作的通知》(延州减税降费办[2019]4号)以及延边州工信局《关于开展涉企保证金摸排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年初开展了清退保证金工作,大部分保证金已清退完毕,目前仍有部分供应商无法联系,未办理退还保证金的供应商,请尽快办理,现就清退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退范围
历年来参加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尚未退还保证金的供应商。
二、清退期限
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2月20日
三、退投标保证金款所需材料
供应商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
四、材料提交方式
现场提交或者邮寄。供应商可将纸质材料提交或邮寄至我中心,联系电话:2266042(地址:延吉市财政局202收 备注:退保证金申请)
附件:清退保证金单位名单
1、 延边鑫业嘉诚经贸有限公司
2、 延边东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3、 哈尔滨恒瑞森林防火设备有限公司
4、 延边华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5、 吉林省凤翱科贸有限公司
6、 延边国贸大厦家电部
7、 浙江华东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8、 天津九宝九科技有限公司
9、 延边科创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10、 哈尔滨广播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11、 长春盛世恒昌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12、 延边永盛电梯销售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13、 延吉市鸿伟文化用品商行
14、 大明彩色印刷厂
15、 延边雅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6、 张荣德
17、 陈双宝
18、 延边韩金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19、 长春恒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 陕西循天广播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