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财〔2021〕20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
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相关部门、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财[2021]201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预算单位及时开展采购活动
我市各预算单位及时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同时“832平台”上开展采购活动。
二、鼓励各预算单位扩大采购范围
鼓励各预算单位食堂、工会组织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食材、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采购金额纳入本单位扶贫统计范围。
三、及时支付货款
各预算单位按照政策要求,积极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并及时支付货款。未完成支付或通过“832平台”以外其他渠道采购的,不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各预算单位拟预留比例采购份额将部门经费中支出,预计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共需165万元。
和龙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