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进入首页“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链接:
(http://lisms.mof.gov.cn/lisms/action/loginAction.do?loginCookie=loginCookie)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