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入场交易活动须知
按照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期间重点项目交易活动服务保障措施要求,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为确保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参加开标及评标的所有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对进场申请备案项目,要充分当地结合疫情防控和项目实际,合理确定开评标时间,有序做好项目进场备案工作。
2、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准备《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参会人员体温检测记录表》, 要求所有参会人员现场填写《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参会人员体温检测记录表》后方可进入交易场所参与开标。(上述承诺书与记录表无统一的范本)
3、招标代理机构应提前准备开评标项目需要的防疫物资。如测温器、医用口罩、免洗手消毒液、医用酒精及喷壶等。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切实做好自我防护,并在项目开标前和评标结束后分别对场地进行消杀工作。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