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图县松江镇政府办公楼维修工程已由安图县财政局以安财农指[2017]232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安图县松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玄武岩人行道,外墙勒脚保温,门前台阶维修,楼梯间大白,门厅地面,正门前铺设沥青地面等。
2.2建设地点:安图县松江镇。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1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工期189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且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经贸大厦九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延边日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图县松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图县松江镇
联系人:石绍鹏
电 话:159813417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
联系人:祝燕涛
电 话:0433-5812769
2017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