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7/12/08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汪清县林业局风力灭火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林业局风力灭火机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20171204]-0227
三、采购内容:风力灭火机1批(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34.86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质保期(服务期):售后服务质保期六个月。
7、供应商供应车辆具备车辆合格证,发票须按车辆价格单独开具。
六、付款方式:严格要求以上技术参数及时间要求供货,货到由汪清县林业局防火办验收,不符合要求拒绝验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防火办验收合格后支付投标金额95%,剩余款项六个月内支付完成。
七、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之内完成供货,交货地点汪清县林业局仓库。供货后3日内完成安装调试、7日内提供人员相关培训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招标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128日至2017121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68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三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7131400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131400
3、超过接受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汪清县汪清街西108号(汪清县联通公司二楼)。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三、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朴明子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号:22001687138055003399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林业局
联系人:韩丽英
联系电话:13596523738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