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环境保护监测站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延边环境保护监测站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已由延边州财政局政府采购办(项目采购X[20171204]-1443号)批准,招标人为延边环境保护监测站,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延边环境保护监测站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TAHP-CC-2017011 2.3 采购范围:实验室仪器采购(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参数)。 2.4供货地点:延边州环境保护监测站。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2.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9采购预算:200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在规定时间内年检合格,具备生产或经营本采购项目能力的单位; 3.2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招标内容、招标规模类似的业绩; 3.4投标人具有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3.9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需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开具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以下资料以复印件加盖鲜章方式现场报名,并请携带原件进行审核):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五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4.1.2 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 (近三年内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成立以后的每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1.3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为银行汇款凭证及社保开具的发票); 4.1.4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招标内容、招标规模类似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1.5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1.6 银行开户许可证; 4.1.7“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1.8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他人报名的必须有法人对报名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6:00到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448号君子大厦3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州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 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州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延边州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边环境保护检测站 地 址:长白山西路5155号 联系人:许长春 电 话:13904432661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君子大厦 308室 联 系 人:陈阳 电 话:0431-81964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