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珲春市老旧小区及小区海绵城市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珲春市财政局批准采购。招标人为珲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咨询及法律服务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
涉及除珲春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的市政主要道路、公园绿地、城市水系以外的全市588栋老旧住宅及独体楼外小区的海绵城市建设,面积约80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5亿元。
2.2招标范围:
2.2.1咨询服务内容:
1)统筹考虑PPP项目操作流程、时间节点安排,编制PPP项目实施工作计划;
2)编制项目PPP实施方案,设计项目运作方式、投融资交易结构、回报机制、风险分担机制、绩效考核方法以及核心边界条件等内容。
2.2.2法律服务内容:
1)负责审查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2)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完成项目采购工作,参与项目谈判等工作事项;
4)起草PPP项目合同,协助完成 PPP项目合同的签署;
5)负责起草项目公司设立文件,包括《股权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
2.2.3就本项目所涉的其它技术、财务、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政府与社会资本正式签署 PPP 项目合同(以合同约定为准)。
2.4采购预算:150万元;
2.5质量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咨询服务要求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入选吉林省财政厅PPP咨询服务机构库,近三年(2014-至今)具有PPP项目咨询业绩;
2)法律服务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少于10人),近三年(2014-至今)具有PPP项目法律服务业绩;
3)投标人须在吉林省内具有常驻PPP咨询服务机构;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其他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咨询服务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可随意更换本项目咨询人员并按咨询工作要求保证24小时以内抵达服务地点。
4)近三年(2014-2016)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咨询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拟派本项目配置名单、项目的联合体协议(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08日14时00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珲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 系 人:金圣哲 联系电话: 13694432182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联系人:穆先生、金先生 联系电话:0433-7569927
监督部门: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756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