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财政局委托,对敦化市公安局电子物证勘验检验取证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招标内容:技术侦察取证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6楼601窗口)报名并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有效证件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以上五证合一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提供投标人本单位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原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1、投标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2月1日上午8:30 时 ,地点为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自此日起计算在60天(日历日)内持续有效。开标时请投标方代表务必出席。
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或汇票),在2018年1月31日前到达本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交款凭证(本采购代理机构)备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万元整。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50万元。
七、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见附件——《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孙女士
电话/传真:0433-6240844
电子邮箱: dzc0844@126.com
地址:敦化市江滨社区沿江路1555号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 彭先生
电话:18043303182
地址:敦化市公安局
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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