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办公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20171213]-0245
三、采购内容:公共办公设备1批(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263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质保期(服务期):自购买之日起,对本项目采购设备提供免费质保期为12个月。在免费保修期内设备的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耗材除外)。质保期后的维修如需供应商服务,零配件的费用由采购方负责。发生故障问题应在8小时内给予解决或答复。质保期内需要随时免费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上门安装调试软件、备份数据等服务,所有部件及配件必须是原装正品,严禁使用组装、OEM、拆机等以次充好的劣质产品。
7、投标人需在开标时提供投标单位2017年上半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出具2017年的依法纳税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审核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8、特别说明:高拍仪必须可以连接就业服务系统,满足就业服务系统工作要求,不用再做整个系统的联调测试;所有采购设备须满足采购清单内全部条款功能,技术参数实质要求。
六、付款方式:本项目款项采购方和中标方签订合同后,由中标方先行垫付所需全部采购资金,设备全部到达采购方交货地点并经采购方检验与采购清单标准无异后,采购方支付给中标方合同价格的70%,设备全部安装调试结束后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向中标方支付合同价格的25%;预留合同价格的5%作为本项目的质保金,12个月免费质保期过后随即支付给中标方。
七、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采购方验收并交付使用。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招标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2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三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7年1月11日14:00。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月11日14:00。
3、超过接受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汪清县汪清街西108号(汪清县联通公司二楼)。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三、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朴明子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 号:22001687138055003399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张喜伟
联系电话:0433-8830286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