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9/01/21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公开招标】龙井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龙井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为委托方的龙井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组织政府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LJZFCG-GK-201901 

(二)项目内容:本次购买的服务项目共计1包,即:第一包:龙井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三)预算金额:106415.07万元

二、招标文件获取

(一)报名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科(六楼)

(二)获取时间:2019121日至20191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三)现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服务电话:0433-5039605

三、投标文件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931930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四、相关事宜

(一)开标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一厅(地址:吉林省龙井市海兰西路

(二)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

交款方式:供应商应在2019211日至201922816:00时前,以汇款或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井支行

号:0790402011015200008516

财会室联系电话:0433-5039603

交款截止时间:201922816:00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交款信息到达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户的时间为准。跨行交纳保证金会有到账延迟可能,请投标人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保证金)。

(四)履约保证金

金额:中标总金额的0%。

交款时间与方式: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合同签订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执行机构不再收取成交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能转作履约保证金。

(五)信息发布

本邀请函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特别提醒

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一律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发布,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相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务请广大投标人注意及时了解。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均应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中的所有空格投标人必须按实填写,无内容或不采用者应用斜画线“/”表示。同时,采购文件本中设置了可选项(用“□”标识),供招标人参考,由招标人自行考虑和选择,并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招标人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招标人选用。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龙井市房产管理局 

采购执行机构:

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

龙井市海兰西路99号

地    址:

龙井市海兰西路  

邮    编:

133400

邮    编:

  133400    

联 系 人:

邵宏晔

联 系 人:

    赵修勇    

电    话:

3229522

电    话:

 0433-5039605    

传    真:

0433-3229522

传    真:

0433-5039602

电子邮件:

Ljfck2013@126.com

电子邮件:

 ljzfcgzx@163.com 

 

 

 

 

 

 

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