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区集中供热整体建设运营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城区集中供热整体建设运营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20190428]-0014
三、采购内容:汪清县城区集中供热整体建设运营服务,特许经营期限30年,计划固定资产投入不少于3.7亿元。具体包括内容(1)供应(运营)对集中供热一期项目股权转让金的支付,约2.1亿元,具体以汪清县政府收购价值为准;(2)供应(运营)商设计安装2台165吨锅炉(232MW)及所有附属设备,包括环保设备,约1.6亿元,具体以二期工程结算价为准;(3)运营期内负责整个集中供热项目运营管理,其中包括整个集中供热项目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更新。
四、项目预算:计划固定资产投入不少于3.7亿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政府补贴:如供应商在达到招标内容投资要求、维持供热良性运营前提下,确定中标单位后,政府给予一定数额补贴,具体补贴项目为:投资项目补贴、面积差额补贴、经营亏损补贴。
七、服务年限:工程建设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270日历天;赋予供应(运营)商特许经营期限30年。
八、验收方式: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供热运营质量达到吉林省规定标准;所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法律及相关标准。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招标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三条),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入至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账户(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者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保证金转款(存款)凭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一、接受招标时间、招标截止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9年5月21日13:30—14:00。
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21日14:00。
3、超过招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招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招标地点:汪清县汪清街西108号(汪清县联通公司二楼)。
十三、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 号:22001687138055003399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周龙成
联系电话:15834732052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