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9/05/07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按照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的要求,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拟对采购编号为HCZFCG-2019084的珲春市财政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服务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珲春市财政局

2、采购项目名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3、    项目情况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说明:吉林省丰财商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省唯一的财政财务服务平台产品代理商,在我省范围内享有将预算单位唯一的、合法的电子支付数据取代纸质支付凭证作为预算单位记账依据这项安全技术的唯一性。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政部“电子安全支撑控件”的中标开发厂商,同时也是我省全省各地区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系统的唯一实施服务供应商。本次招标项目的财政财务公共服务平台核心实现内容是要利用我市目前已经建设完成并已使用的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安全支撑体系中直接提取唯一的、合法的、不可篡改的电子凭证数据取代纸质凭证作为预算单位唯一的、合法的、不可篡改的电子凭证记账依据,将支付电子化这项工作延伸至预算单位电子化,全面实现我市财政财务数据的电子档案化管理。目前在我市电子支付数据的唯一性、安全性和不可篡改性上,吉林省丰财商科技有限公司享有该电子支付数据唯一性、安全性及不可篡改的技术唯一性及数据安全独享性技术。

故本次招标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由吉林省丰财商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4、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

序号

系统名称

数量

预算(元)

1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套

800000.00

5、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吉林省丰财商科技有限公司

6、论证专家名单:(1)姓名:千松,单位:珲春市财政局国库科;

2)姓名:李星辉 ,单位:珲春市财政局国库科;

3)姓名:耿振兵 ,单位:珲春市财政局党办;

7、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询价文件方式:愿参加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9050712:00起至2019051412:00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下载采购文件后务必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否则失去报价资格。   

8、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0507日起至20190514日下午12:00时止。

9、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公章,下同)向本中心提交申请。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的,请务必在发送传真文件的同时,以快递方式或者当面交接的方式递交申请书原件(申请书范本见采购文件),并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4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以确保本中心能够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收到。

10、超过上述第8条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者虽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但没有提交能够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4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的,将不予接受。

11、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报告珲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珲春市新安路889

项目联系人:穆先生、金先生

电话:0433-7569927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433-756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