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电子商务培训项目
询价公告
安图县电子商务培训项目已由安图县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业主为安图县商务局,委托安图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
1、项目编号:ATZFCG2019-050
2、项目内容:电子商务培训(参数详见附件);
3、项目完成时间:2020年3月15日前;
4、项目预算金额:80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运营商,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5.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发售询价文件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经贸大厦九楼),购买文件时需持:营业执照副本、网上报名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备注: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必须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后(已经注册过的无需注册),到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经贸大厦九楼)登记备案并办理密保卡(需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且登陆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询价文件,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6.2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经贸大厦九楼)。
7.2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3万元。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安图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图县财政局一楼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33-58127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安图县商务局
联系人:周长华 联系电话:13704469663
2019年11月22日
附件:
一、项目要求及说明
重点针对县(乡、村)机关干部、返乡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村级电商服务站长、种养殖大户、致富带头人、村民等有志于立足农村,从事电商工作发展创业的人员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本项目培训任务为4740人,分二个层次开展培训。一是对县(乡、村)机关干部、返乡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村级电商服务站长、种养殖大户、致富带头人、村民等开展启蒙普及式电子商务培训,通过普及式电子商务培训,使学员了解农村电商,了解农村电商创业过程以及互联网创业模式,提高对电商创业的认识,普及电商创业相关知识,提升创业积极性,累计培训不少于4300人。二是针对有意从事电子商务工作及通过电商发展创业的人员开展实操式电子商务培训,实操式电子商务培训每个学员连续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实现学员能够独立对淘宝店开展运营服务,独立完成淘宝店铺美工制作等工作,达到基本的电商行业从业要求,累计培训不少于440人。
二、培训质量及要求
1、本项目的培训需求是参加招标的企业或机构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
2、须规章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财务独立核算。
3、须了解农村电商,开展过电子商务相关培训工作。
4、具有相关部门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资质,具备完善的课程体系。
5、能够独立提供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的各种应用设备,能够独立完成招生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6、提供完善的培训总体实施方案与课程资料,确定推进时间和实施措施。
7、投入本项目的电商培训讲师,须具有相关培训证书。
三、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的培训企业或机构在培训结束后1年内,能够为参加培训的人员提供免费的网店开设与初期运营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四、其他要求
1、根据培训要求,应提供本项目培训方案的详细文本,全面、系统阐述项目的技术解决方案。
2、供应商应说明能够做到的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保证及示诺的内容。
3、提供其指定的本项目负责人姓名、简历、业绩介绍及相关证明。
4、应认真组织好技术及管理队伍,做好工作计划并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等。
5、在开展培训过程中,需对培训过程,全程录像。同时,对参加实操式培训的学员培训质量进行严格的考核,建立学员考核档案。
6、培训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凭证单独成册装订,按国家、省、州提出的验收需求,提供资金使用明细及依据。
7、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后3日内与业主签订合同,缴纳10%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并在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规定内所有培训工作,配合业主通过验收,逾期未完成不予拨付全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