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0/05/0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敦化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委托,拟对敦化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编号:DZCX2020-003
二、项目名称:敦化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
三、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四、询价项目简介:公务用车采购
五、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询价文件途径: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账号并完善相关信息,注册完成后可自行下载询价采购文件。网址:(http://ybggzy.com)。
2、报名方式:登录已注册账号并获取询价文件后,在“填写报名信息”界面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显示“报名成功”即可。
3、报名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1日8:30至2020年5月13日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询价规定:
1、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14日13:00至2020年5月14日13:30(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到敦化市政务服务局,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2、询价时间:2020年5月14日14:00。
3、开标时请投标方代表务必出席。
4、本次采购活动,报价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报价文件。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或汇票),在2020年5月13日15:30前到达本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交款凭证(本采购代理机构)备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人持汇款单或转帐凭证到政务服务局办公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外省市投标人可于开标当日携带汇款凭证到中心办公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3)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支付的方式退付至各投标单位银行账户,各投标人持本单位开具的收条及交款收据(原件或复印件),并携带交纳保证金单位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帐号等信息到政务服务局办公室办理退款手续。(政务服务局帐号信息附后)
户名(收款单位):敦化市政务服务局
开户行: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0790302011015200012245(行号:402249330019)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9万元整。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9万元。
八、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见附件)。
九、本次采购活动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姓名:杜女士  
电话/传真:0433-6240844
电子邮箱: dzc6240844d@126.com
地址:敦化市江滨社区沿江路1555号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姓名:吴强
电话:18743346199
地址:敦化市新华西路1号
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