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3/05/31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就天桥岭镇天平废弃菌袋处理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天桥岭镇天平废弃菌袋处理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X[20230523]-0026

三、采购内容:废弃菌袋处理机 3台(详见询价文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37.8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12月18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97%货款,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七、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7日内完成供货。(如超过本采购项目规定供货时间为无效投标。)

八、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免费保修5个月。供应商应保证在 24 小时内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故障予以响应及处理。

九、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负责验收。

十、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

1、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ybggzy.com/),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2、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

3、投标人可于20230601日至20230605日为止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yb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务必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登录(http://ybggzy.com/)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否则失去投标资格。*预期获取招标文件的没有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十二、接受招标时间、招标截止时间:

1、接受报价时间:2023060909:00—09:30。

2、报价截止时间:2023060909:30。

3、超过招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招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报价地点: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政务大厅6楼 开标1室)。

地址:汪清县汪清镇长荣大街115号。

十四、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镇滨河北街435号

项目联系人:朴明子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十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天桥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庄智媛

联系电话:13620705112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