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3/08/30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入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20230620]-0007-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按保监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执行;车船使用税按国务院在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确定。

2)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允许的范围内按车辆保险最低的取费比例。

注:汪清县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或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

(2) 各保险公司(集团)只允许总公司或一家分支机构 (分公司、 中心支公司) 参加投标。

(3) 分公司、支公司投标需提供县级或县级及以上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身份证明并在汪清县域内提供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付款方式: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及投标情况进行结算。

七、服务期:2 年 (协议期限为 2 年,合同期限为 1 年)。

八、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九、验收方式:采购人验收。

十、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

1、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ybggzy.com/),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可于2023年08月31日至2023年09月08日为止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yb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务必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登录(http://ybggzy.com/)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否则失去投标资格。*预期获取招标文件的没有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十二、接受招标时间、招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接受报价时间:2023年09月20日09:00—09:30。

2、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0日09:30。

3、超过招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招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招标地点: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开标1室)

地址:汪清县汪清镇长荣大街115号

十四、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镇滨河街东435号。

项目联系人:朴明子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十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尹志坤

联系电话:1363069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