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3/12/18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珲春各口岸通关指挥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ybggzy.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X-[2023]-00075号

2.项目名称:珲春各口岸通关指挥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50000元

5.最高限价:750000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标段划分

供货地点

采购范围

质量标准

1

珲春各口岸通关指挥系统建设项目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为珲春市各口岸配备监控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同时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

3)上一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供应商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联系电话:15604331467。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 12 18日2023年 12 月22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方式:注册登陆后免费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否则失去投标资格。*请有意参加供应商特别注意:

(一)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0433-8333039。

(二)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否则失去投标资格。

(三)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如果在下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

3.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

地址: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

地址: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金额为7500元(人民币)的磋商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4.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珲春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

   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21

联系方式:15143383007

人:关晓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0433-7569927

3.监督部门: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3-7569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