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幼儿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YJZC2022-CGK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延吉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幼儿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评分标准
更正内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由2022年12 月30 日 8 点 30分(北京时间)更改为2023年1月18日8点30分。
更正内容2:采购文件评分标准
更正为: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标准分值 |
标准要求 |
价格部分 |
价格 |
30分 |
所有合格的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商务部分 |
履约能力 |
3分 |
投标人近几年(2019年11月至今)的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采购中标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
管理体系认证 |
2分 |
1、货物生产厂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得1分。 (所有证书均为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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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认证 |
8分 |
1、投标货物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单元:实木类家具、人造板类家具)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其认证产品中应包含幼儿家具,不包含的,此项不得分,需提供认证产品幼儿家具所在页的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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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专业能力 |
2分 |
1、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具有符合GB/T29490-2013标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通过认证范围应包含儿童桌椅、儿童柜、儿童沙发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活动。 |
监督抽查 |
4分 |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儿童家具产品合格的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抽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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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检测 |
36分 |
1、幼儿长方桌 符合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可迁移元素限量符合要求,甲醛释放量<0.5mg/L,提供近期的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经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幼儿椅子 符合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可迁移元素限量符合要求,甲醛释放量<0.5mg/L,提供近期的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经经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3、多格柜 符合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力学性能符合要求,甲醛释放量<0.5mg/L,提供近期的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经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4、幼儿茶杯柜 符合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力学性能和木制件表面涂层理化性能符合要求,甲醛释放量<0.5mg/L,提供近期的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经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5、幼儿沙发 符合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结构安全性符合要求,甲醛释放量≤30mg/kg,提供近期的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经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6、实木幼儿床 符合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可迁移元素限量符合要求,甲醛释放量<0.5mg/L,提供近期的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经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7、饰面胶合板 符合GB/T17657-2013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甲醛释放量≤0.050mg/m³,判定依据为GB/T39600-2021符合E0级,提供近期的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经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8、饰面刨花板 符合GB/T17657-2013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甲醛释放量≤0.050mg/m³,判定依据为GB/T39600-2021符合E0级,提供近期的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经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9、饰面实木板 符合GB/T17657-2013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甲醛释放量≤0.025mg/m³,判定依据为GB/T39600-2021符合ENF级,提供近期的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经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10、实木松木板 甲醛释放量≤0.025mg/m³,判定依据为GB/T39600-2021符合ENF级,提供近期的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经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11、橡胶木实木板 符合GB/T17657-2013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甲醛释放量≤0.025mg/m³,判定依据为GB/T39600-2021符合ENF级,提供近期的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经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12、油漆 符合GB6675.4-2014国家标准规范要求,重金属钡、铅、镉、锑、硒、铬、汞、砷等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提供近期的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经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13、木蜡油 符合GB6675.4-2014国家标准规范要求,重金属钡、铅、镉、锑、硒、铬、汞、砷等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提供近期的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经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14、油墨 符合GB6675.4-2014国家标准规范要求,重金属钡、铅、镉、锑、硒、铬、汞、砷等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提供近期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经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15、封边条 符合GB6675.4-2014和GB6675.1-2014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塑料添加剂和重金属钡、铅、镉、锑、硒、铬、汞、砷等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提供近期的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经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16、人造革 符合QB/T4045-2010聚氨酯家居用合成革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游离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提供近期的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经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17、塑料连接件 符合GB6675.4-2014和GB6675.1-2014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可触及幼儿家具材料和部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塑料添加剂含量和重金属钡、铅、镉、锑、硒、铬、汞、砷等含量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提供近期的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经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18、五金配件 符合GB6675.4-2014国家标准规范要求,重金属钡、铅、镉、锑、硒、铬、汞、砷等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提供近期的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经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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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实施方案 |
5分 |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完备的供货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时间进度安排、与招标参数相对应的产品图片、产品质量管控措施,方案应全面合理并切实可行,对各投标人的方案进行比较、综合评定打分,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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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
本地化服务能力 |
3分 |
1、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具备工商部门注册的或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或有授权售后服务点,得1分。 2、售后服务人员结构、服务制度、培训制度和服务措施,每一项得0.5分,最多2分。 |
服务响应 |
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的可操作性、本地化服务的保证措施,可以充分满足用户要求且提供优质服务,可实现快速反应、及时服务切实可行,根据各投标人的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和修复时间进行比较、综合评定打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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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体系保障 |
2分 |
1、所投产品制造厂商获得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符合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及SB/T 10962-2013《商品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经综合达到五星级及以上的得1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具有符合GB/T 31950-2015标准的诚信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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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保修 |
2分 |
免费保修期为3年,免费保修期每延长1年得1分,最多得2分。 |
更正日期:2023年1月5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延吉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地址: 延吉市北山街芳草胡同235号
联系方式: 0433-2903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延吉市天池路3000号
联系方式: 0433-2266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利银
电 话: 0433-226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