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8/07/05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项目编号: 0777-184yebhkyy01

1、 本招标项目延边眼耳鼻喉科医院激光眼科诊断仪采购项目已由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为项目采购X[20180613]-0756的文件批准招标,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名称:延边眼耳鼻喉科医院激光眼科诊断仪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激光眼科诊断仪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后支付总额的40%,余款1年内分4次付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2016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投标单位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6)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具有类似项目一项及以上;

7)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内);

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投标人应通过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同时应按规定在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上成功注册,是否注册成功可与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查询,未注册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5日至2018年712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8:30-16:00;

  2)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 座15楼招标一部购买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2万元整;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单位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完整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6)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8、招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26130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 座15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开始时间:2018年 7261300分整,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 座15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必联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边眼耳鼻喉科医院            

联系人:李科长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 座15楼          

联系电话:15843105066

联系人: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