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C-1808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边朝鲜语广播影视节目演播中心附属工程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项目采购X[20180625]-0809号)批准,招标人为延边广播电视台,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延边朝鲜语广播影视节目演播中心附属工程;
1.1.1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1.1.2计划工期: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6月30日,工期315日历天。
1.1.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49.6117万元;
2.建设地点:延吉市;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完成过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7. 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jlzczb@126.com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将标书款汇到指定账户后,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单位指定的联系信箱。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延边州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边广播电视台
地址:延吉市局子街1558号
联系人:吴桐
联系电话:0433-5085019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长白路28号
联系人:张红艳
联系电话:0433-2908793、290876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边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