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JLLT2018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锅炉改造工程已由延边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采购计划编号为项目采购X[20180718]-0953号。项目采购人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锅炉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JLLT2018039
2.3招标范围:配电变压器及配套设施安装、电锅炉及配套设施安装。
2.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后50天内完工(日历天)。
2.5交货方式:由中标单位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至供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保证验收合格。
2.6采购预算:86万元
2.7供货地点:图们市长安镇龙家村六队延边州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2.8质量标准:符合 合格 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电锅炉制造企业或上述制造企业授权的代理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具有:电力器材安装、电取暖设备安装等相关内容;
3.3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
3.4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电锅炉供货安装业绩;
3.5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电锅炉品牌参加本次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如制造商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则不能另行授权代理商。违反上述要求的制造商及其授权的所有代理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3.6投标单位应承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单位须对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持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营业执照(如代理商报名,需同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彩扫件、代理商的营业执照)、近三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等(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延西街35号万隆酒店41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1.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图们市长安镇龙家村六队
联系人:李春荣 电 话:0433-2591880 代理机构: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延西街35号 联系人:周琳 电话:0433-2333132 行政监督部门:延边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