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亮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JLCX[2018]-9-CG02
1、招标条件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亮化工程已由延边州财政局以项目采购X[20180927]-1377号文件批准建设。吉林省创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亮化工程
2.2 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92763元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4 建设地点:延吉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2016、2017)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审计报告(2015、2016、2017) 无亏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2016、201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3.2 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
3.3 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1日的上午8:30-11:30、13:00-16:00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东路435号电子商务大厦309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延边州政务服务中心6楼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
将于2018年10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举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秦绪江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西路9699号
联系电话:0433-25860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创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东路435号
联 系 人:田晓宇
联系电话:0433-26135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边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