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装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KGSG-ZB-20183008
1.采购条件
延边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装置采购项目,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延边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延边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装置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
2.3采购预算:520000元
2.4采购数量:4个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6采购范围:延边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装置采购项目(详见技术参数)。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3.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网上查询截图)。
3.5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6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一年2017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2017年10月-2018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费证明)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6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采购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边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
联系人:李春日
电话:15567670058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四楼招标一部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31-84490280
监督部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日期: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