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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军队干休所铺设沥青路面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采购编号:ZJZB201810C03

1.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军队干休所铺设沥青路面工程已由延边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180926]-1367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军队干休所,采购资金来自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军队干休所铺设沥青路面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项目地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军队干休所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施工完成。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采购预算:380000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组织机构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过类似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5-2017年)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施工经验至少一项,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信用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1012日至201810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分,在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延吉市光华路5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所提交项目管理人员在投标期间严禁更换,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配备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培训证、类似工程业绩、外埠企业入吉备案公示截图、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于20181023900分在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军队干休所

联系人:陈广岩    电话:0433-8381681

地址:延吉市爱丹路32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部门: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

联系人:张晓鹏    电话:13179089602

地址:延吉市光华路5

 

招投标管理机构:延边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日期:2018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