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发改委采购全州扶贫日系列活动宣传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采购编号:ZJZB201811C02
一.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边州发改委采购全州扶贫日系列活动宣传服务项目已由延边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延边州发改委本级,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内容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延边州发改委采购全州扶贫日系列活动宣传服务项目
2.2采购预算:39万元
2.3安装展出地点:延吉市会展中心
2.4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计并提供成果。
本项目展出共计3天,期间投标人须负责展出的全面维护。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合格标准。
2.6招标内容: 全州扶贫日系列活动宣传服务(具体设计展出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为本项目提供设计、制作并提供展出成果;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3.5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月 8日至 2018年 11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五证合一可只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延吉市光华路5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11月16日9时 00 分,地点(开标地点):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州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边州发改委本级
地址:延吉市公园路279号
联系人:田伟宏
电话:0433-2814657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部门: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
联系人:张晓鹏 电话:13179089602
地址:延吉市光华路5号
监管单位:延边州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