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新建殡仪服务中心植被恢复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ZZB-SG2019042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珲春市新建殡仪服务中心植被恢复工程已由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珲春市民政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
2、招标内容与范围:
2.1工程概况:整理绿化用地、栽植乔木、铺种草皮等。(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 年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工期日41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2.5采购预算(控制价):150.4799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条件;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等相关经营范围;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延吉市光华路5号)三楼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于2019年05月 日前上午9时30分前到账。收款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0790702011015200009415,开户银行:珲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14249420016。联系电话:0433-7559927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民政局
地址:珲春市春光西街540号
联系人:周凯
电话:0433-76208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光华路5号
联系人:谷春青
联系电话:18510237771
监督机构: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756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