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市乡村振兴污水处理项目、图们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造价
咨询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HZX-2019-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图们市乡村振兴污水处理项目、图们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造价咨询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图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图们市乡村振兴污水处理项目、图们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造价咨询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等咨询业务进行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施工结算结束。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项目地点:延边州图们市。
2.6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 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报名方式、时间
4.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2地址:长春市净月区天普路1550号4栋703室;
4.3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办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净月区天普路1550号4栋703室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现场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资质证书(副本);
3)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 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5) 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6) 近三年(2016年-2018年)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7) 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 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一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9) 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或有验证真伪二维码的打印件。
(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1份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复印件由代理公司留存)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9年8月12日9:00时,地点为图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图们市友谊街858号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6.4当投标人的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5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递交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图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新华路13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4472371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亿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天普路155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31-80806556
监督部门:图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