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证送达项目已由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90823]-1986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延吉市人民法院,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JLLT2019213
2.2 项目名称:公证送达项目
2.3 采购内容:法律文书委托送达业务项目(采购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2.4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1200000元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止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6 服务地点:延吉市人民法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资格要求
3.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公证机构执业证;
(2)公证机构具有5名或以上公证员;
(3)以服务团队的形式参与本项目,团队成员应不低于10人且团队中公证员人数不低于5人,其中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公证员资格并连续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
(4)公证机构及其参加本项目的公证员近三年没有因公证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
(5)公证机构近3年(2016年-2018年)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偷税漏税记录;
(6)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pov.cn)”或“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信用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供应商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领取密保卡完成登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19年09月06日起至2019年09月12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延大学府广场1号楼2007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公证资格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公证员执业证书及执业年限证明材料、针对3.2项(4)款要求的承诺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完成网站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截图(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为2019年09月18日下午13时00分,地点为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应答申请人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保函。
5.4当投标人的有效磋商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磋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延吉市人民法院
地 址: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3343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552677368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延大学府广场1号楼
联 系 人:陈惠玉
电 话:0433-2333132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