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WR2019-615-ZC05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图们市长安镇河东村养猪场建设项目,本项目由图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下达项目采购X[20191217]-007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图们市长安镇人民政府,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图们市长安镇河东村养猪场建设项目;
2.2 磋商范围:图们市长安镇河东村养猪场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3 最高投标限价:380万元;
2.4 建设地点:图们市长安镇河东村;
2.5 计划工期:2020年7月31日前完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7 投标人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件,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到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一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新版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单位(二维码标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6)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7)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9日13时30分,地点为图们市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图们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图们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33-387682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
联系人:张杨
电 话:1389486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