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和维护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Y-FWZB-202007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中亚众联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珲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委托,对珲春市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和维护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珲春市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和维护服务;
2.2项目编号:ZY-FWZB-20200711;
2.3服务内容:建立旅游大数据中心,具有交通、气象、治安、客流信息等全数据信息采集功能,有专人负责数据采集与运维工作。具有行业监管、产业数据统计分析、应急指挥执法平台、舆情监测、视频监测、旅游项目管理和营销系统等功能;
2.4预算金额: 180 万元;
2.5服务地点:珲春市全域旅游集散中心;
2.6服务期:3年;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
3.3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谈判当日8时00分前。);
3.4 供应商应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3.5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6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谈判者,请于2020年 8月 3日至 2020年8月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亚众联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延吉市光华路5号三楼)招标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被授权人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离退休人员无效),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磋商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出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和磋商谈判时间、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8月 19 日9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
5.2磋商谈判时间:2020年8月 19 日9时00分;
磋商谈判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谈判公告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珲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
联 系 人:俞美
联系电话:04337517703
采购代理机构:中亚众联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光华路5号三楼
联 系 人:李娜
联系电话:13179089602
中亚众联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