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BYZB-2020-CG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建设项目,经珲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项目采购X【20200805】-00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珲春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珲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珲春市
2.3招标范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2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以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5招标控制价:1636126.00元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统一验收标准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证明,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查询打印页)。
3.7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打印页)。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
四、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省布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4848号北方大厦508室)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1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开户许可证;5、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信用中国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以上所有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采购科领取密保卡后及时填写提交单位信息,确认信息审核通过,并至少登陆一次延边交易平台,填写单位信息请从延边州公共服务平台登陆入口登陆填写,网址(http://ybggzy.com/)。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4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龙源东街106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姜洪章
电话:1764331800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布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4848号北方大厦508室
联系人:刘军
电话:0431-81730606、18943999972
监督部门:珲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珲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0433-75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