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JLZB-2020-45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项目。采购任务通知书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00709】-0048号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项目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复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项目
2.2、项目地点: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2.3、招标控制价:570万元。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终止。
2.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6、招标范围: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7服务标准:根据国土部门关于土地整治项目的相关办法、规定,按照有关复核工作的计算分析、资料整理及成果报告编写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近年须具有同类业绩一项;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相关专业正高级、研究员职称证;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从报名时起至服务周期结束发现任何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拒绝以往有上述行为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
3.6投标人提拱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事业单位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3.7 财务要求: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8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截图证明,查询时间为公告期内);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说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4日至2020年0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件(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正高级、研究员职称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外省企业入籍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一室)。地址: 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经办人:刘晓毅
通讯地址:延吉市长白山东路219号
电话:0433-290806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联系人:赵淑艳 联系电话:13504488913
监督管理部门:延边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