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1/01/03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创城氛围营造宣传项目(延吉八道至延吉方向擎天柱)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延吉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创城氛围营造宣传项目(延吉八道至延吉方向擎天柱)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创城氛围营造宣传项目(延吉八道至延吉方向擎天柱)广告及制作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2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由于创城氛围营造宣传项目(延吉八道至延吉方向擎天柱)的广告服务经营权均由延边志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代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其服务具有唯一性,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特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延边志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建工街眀河胡同55号9006

三、公示期限

20211月4日至202118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延吉市委宣传部

人:赵思特

联系地址:延吉市河南街759 

联系电话:0433-2525171  

2.财政部门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人:金成学 

联系地址:延吉市天池路3000

联系电话:0433-2266021

3.采购代理机构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焦艳 

联系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号

联系电话:0433-831652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创城氛围营造宣传项目(延吉八道至延吉方向擎天柱

供应商名称:延边志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曹延东:

1、本项目拟使用的延吉八道至延吉方向擎天柱广告位的唯一授权经营人为延边志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其服务具有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3、故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赵延生:

创城氛围营造宣传项目(延吉八道至延吉方向擎天柱经营权属于延边志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服务具有唯一性,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黄涛:

延吉八道至延吉方向擎天柱(本标段)是属于延边志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代理经营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其服务具有唯一性,因此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业人员签字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曹延东

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赵延生

延边正恒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黄涛

延边正恒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