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市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图们市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二楼(吉林省延吉市长白路万事达公寓8-2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SYZX2021-041
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318]-0006号
3.项目名称:图们市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10000.00元。
6.采购需求:为图们市人民法院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竞磋项目需求)。
7.服务地点:图们市口岸大街1675号。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商务服务业划型标准划定),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1年出具),并具有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1.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二楼(吉林省延吉市长白路万事达公寓8-23)。
3.方式:持以下资料至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二楼(吉林省延吉市长白路万事达公寓8-2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被授权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或视同为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
4.确认参加竞磋会议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16时00分。
5.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邮寄费用由投标人另行支付。
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图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时间:2021年4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图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竞磋保证金:20000元(提交方式请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竞磋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图们市人民法院
地址:图们市口岸大街1675号
联系方式:18343370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路万事达公寓8-23
联系方式:0433-5017566、0431-879914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佳琪
电话:0433-5017566、0431-87991406
监督部门:图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