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1/03/30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延吉市自然资源局延吉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LJL-Y2021-003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延吉市自然资源局延吉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货物名称、预算资金:
名称:延吉市自然资源局延吉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服务;预算资金:83万元整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交货期限、服务期
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6个月后,支付总金额的40%。服务期满,支付全部剩余金额,即合同总金额的30%。
交货(服务)期限:自签定合同之日起至一年内。
服务期限:1年
四、采购计划编号:ZLJL-Y2021-003
五、报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记录为开标日期前3年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5)被授权人必须提供以投标公司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明细或发票),证明其是该投标公司的在职员工;被授权人以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其是该投标公司的在职员工时,还必须提供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明细或发票)。
*注: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投标文件副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可以提供其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31日至2020年04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延吉市活力城1317室)获取采购文件。
(2)投标人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
(三)“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页;“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页;
(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投标期间不允许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
(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16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六楼一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吉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朴龙洙
电  话:13514334111
采购代理机构: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活力城1317室
联系人:沈女士
电  话:15944336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