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1/05/25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汪清县鸡冠乡人民政府鸡鸣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已由汪清县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业主为汪清县鸡冠乡人民政府,委托吉林省笛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有能力的服务商前来响应。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1DYZBDL0006
二、项目内容:汪清县鸡冠乡人民政府鸡鸣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服务期限及入围机构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0日内完成服务内容和任务;
四、服务地点:汪清县鸡冠乡鸡鸣村。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预算金额:48.5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26日至2021年06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8.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9.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07日10时30分,地点为汪清县汪清街西108号(汪清县联通公司二楼)。
9.2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元。
9.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笛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汪清县汪清镇大明路南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6143304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汪清县鸡冠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邵帅      联系电话:17614434969


                                         吉林省笛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