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珲春管理分局保护站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自然资源监测体系设备采购(第四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长春市西中华路160号5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9日9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730]-0087号
招标编号:JLCTTC-21YZFHW1086
项目名称: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珲春管理分局保护站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自然资源监测体系设备采购(第四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162.4988万元。
采购需求:微光太阳能电池板2150台及微环境生态因子传感器500个,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2.4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在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内,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
3.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2021年后成立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及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3.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时间: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60号512室)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持以下材料: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⑵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⑶法人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人提供原件核对);
⑷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2021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的社保证明。
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证明。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5万元。
投标保证金需出自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在2021年8月18日上午10:00时前汇入构指定的账户,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放入投标文件中。
账户名: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珲春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0790 7020 110 152 0000 9415
联系人:杨英珠 18626949333
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9时(北京时间)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4.监管部门: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