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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CYC-2021-43
项目概况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珲春市世纪公馆4号综合楼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 26 日 13 时 45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YC-2021-43
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909]-0111号
3.项目名称: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90000.00元
6.最高限价:490000.00元
7.采购需求:耕地质量资源调查评价,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国家、省、州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提交项目成果
9.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标准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属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之间须有合作协议书。标前、后均以一个牵头人为主,其他联合体成员只做为联合体的合伙人,在工作上不直接参与和招标人的接洽)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由于国家机构改革过渡期,中国土地学会不再开展到期土地规划资质延期认定工作,自然资源行政机关部门给予测绘单位一年政策过渡期限。若供应商资质因以上政策原因未续期的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1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请于2021年10月11日至 2021年 10月 15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珲春市世纪公馆4号综合楼401室);
3.方式:获取时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 10月 26日 13时 45 分(北京时间)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10月 26 日 13 时 45 分(北京时间)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信息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 9500元;
4.*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关于办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办理/咨询电话:0433-8333039); 
5.为控制疫情发展,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所在街道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或健康码;
6.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珲春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珲春市政务大厅11楼
联系方式:赵贵阳13620710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珲春市世纪公馆4号综合楼401室
联系方式:姜工 0433-7715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    话:0433-771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