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1/10/30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吉林省丰华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大兴沟镇人民政府集中供热燃煤供应服务入围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HM2021-0020

三、项目概况:为大兴沟镇镇域供暖提供燃煤供应。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根据镇域内集中供热燃煤需要,选择3家煤炭供货方。提供煤炭发热量在3000大卡至5000大卡之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付款方式:采购方与供煤方签订合同后,煤款分三次付清工程款。一是中标方运送煤炭量达到采购总量的三分之一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后,甲方通过对公帐户支付煤款;二是供煤方运送煤炭量达到采购总量的三分之二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后,甲方通过对公帐户支付煤款;三是供煤方将本次采购煤炭剩余量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后,甲方通过对公帐户支付煤款结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供煤方。

七、验收方式:乙方提供燃煤化验单,本次采购由采购单位自行验收。

*请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特别注意:

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发售招标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01日至2021110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吉林省丰华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汪清县汪清镇东振街)

3.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20211119日上午0930分,地点为汪清县政府采购开标室。

地址:新客运站北门旁(原汪清县综合执法大队三楼)

2、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1、吉林省丰华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户名称:吉林省丰华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922002010046846673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县支行

地址:汪清县汪清镇东振街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179092143

 

2、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汪清县大兴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1325883091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