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1/11/25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巡护人员防身、防护装备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长春市西中华路160号4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9日13时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1105]-0149号
磋商文件编号:JLCTTC-21YZYHW1139         
项目名称:2021年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巡护人员防身、防护装备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35.745万元。
采购需求:脉冲式防抢夺电警棍、电击钢叉、警用催泪喷射器、防身甩棍、强光手电、警用电棍、急救包、急救箱、警笛、手动液压钳、手持液压钳、防割手套(凯夫拉黑色)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1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2供应商在开标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2.3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到相关公共资源管理中心领取加密锁后及时填写提交单位信息,确认信息审核通过后,并至少登陆一次延边交易平台。填写单位信息,请从延边州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填写。
2.4在新冠疫情期间,若外省响应供应商入吉或省内高风险地区内的响应供应商因疫情影响,不能符合投标报名及开标到场等时间要求,此风险由响应供应商独自承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在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内,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货物;
3.2 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2021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3.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60号512室)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持以下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人提供原件核对);
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2021年内至少1个月的缴纳的社保证明。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9日13时4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9日13时40分(北京时间,具体时间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到齐时间为准)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7万元。
磋商保证金需出自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放入投标文件中。
递交时间:2021年12月8日上午10时前
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珲春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0790 7020 110 152 0000 9415
联系人:杨英珠 18626949333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珲春局(珲春林业局)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站前东大街123号
联 系 人:李处长
电    话:0433-7507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60号
联系电话:0431-88505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31-88505095
4.监管部门:珲春市财政局采购办
杨群 签于 2021/11/25 14: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