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1/11/2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汪清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汪清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四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2日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JLJY2021-CG061

2.项目名称:汪清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272750元

5.最高限价:2272750元

6.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入区正门、入区登记大厅、人身检查室、信息采集室、侯问室、值班室、未成年人讯问室、讯(询)问室、特殊讯问室、合成作战、案件会商、刻录室、案卷保管室、西侧走廊、出入口、机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等所需其他办公设备,具体各类品目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标段划分:1个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同时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并完成项目指导安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拟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上一年度(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7)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供应商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0433-8333039;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四楼招标部;

3.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一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6)供应商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的网页截图。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汪清县政府采购开标室(汪清镇大安路南88号客运站西侧汪清县综治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控制疫情发展,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供应商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2.未购买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人民币40000元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4.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汪清县公安局

   址:汪清县江北街

系 人:刘宏坤

联系方式:17643337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联系方式:0433-8316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平

   话:0433-8316525

4.监督管理部门: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1129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委托期限:  自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