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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2022年春节亮化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珲春市2022年春节亮化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10514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1216]-0167

2.项目名称:珲春市2022年春节亮化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及品目名称:见下表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A02061909

场地用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900000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00000

7.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 20 天内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灯具销售项目,并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有相应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保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费证明,如有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不采购进口产品;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关于办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办理/咨询电话:0433-8333039)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地点: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810室)。

3.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4)供应商须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5)近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供应商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费证明,如有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010514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1.时间:2022010514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3.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4.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磋商保证金

投标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1.7万元的磋商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保函。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系 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1384331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址: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810室

联系方式:0433-7561072

 

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