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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评估服务机构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CYC-2021-55
项目概况
   2022-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珲春市世纪公馆4号综合楼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月 12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CYC-2021-55
1.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1223]-0169号
1.3项目名称:2022-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评估服务机构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项目地点:珲春市境内(边境经济合作区参照执行)
1.6招标范围:负责珲春市境内(边境经济合作区参照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评估,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1.7第一标段:2022-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评估费
1.7.1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元
1.8第二标段:2022-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评估服务
1.8.1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元
1.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10成果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3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应具有原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吉林省土地估价协会资信评级为省二级及以上,纳入法院对外委托评估机构信息平台库;
2.4投标人须具有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人员和设备条件;
2.5具有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专职土地估价师3名以上(含3名);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0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2.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9月-2021年11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2.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
2.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2本项目分二个标段进行招标,投标单位可兼报不得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请于2021年12月29日至 2022年 1月 5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地点: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珲春市世纪公馆4号综合楼401室);
3.3方式:获取时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 1月 12日 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 1月 12日 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信息其他补充事宜
7.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7.3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第一标段保证金9000元整,第二标段保证金 9000元整;
7.4*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关于办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办理/咨询电话:0433-8333039); 
7.5为控制疫情发展,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所在街道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或健康码;
7.6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珲春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珲春市政务大厅11楼
联系方式:孙宝磊 18943356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珲春市世纪公馆4号综合楼401室
联系方式:姜工 0433-7715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    话:0433-771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