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2/01/06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2年敦化市市政园林管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22-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敦化市市政园林管护工程已由敦化市财政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敦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敦化市市内。
2.3 工程概况:2022年敦化市市政园林管护工程清单内全部内容。招标范围:一标段:红旗大街(站前转盘道至华康大街交汇处)、敖东大街(北山公园拱宸桥以南至长白路交汇处)、学府街(北环路交汇处至长白路交汇处)等地行道树、道路、广场绿地管护(详见一标段工程量清单);二标段:红旗大街与朝阳路交汇处西南角街旁、翰章大街辅路与新华路交汇处(大海明太鱼屋)街旁、学府街(长白路至南环路)等地行道树、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管护及铺装、保洁(详见二标段工程量清单);三标段:201国道(201国道和302国道交汇处至东出口收费站)北侧街旁,华康大街与302国道交汇处四块街旁、南湖大街等地行道树、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管护及铺装、保洁(详见三标段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1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8招标总预算控制价528.2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预算控制价为208.00万元、第二标段预算控制价为157.20万元、第三标段预算控制价为163.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经营范围符合招标工程要求。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4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 3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在2022年01月06日至2022年01月12日(节假日、双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30分至11:00时,下午13:30分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敦化市渤海街站前广场综合楼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均可,网上售卖,投标人按投标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扫描后发送到2472143824@qq.com邮箱,并把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发送,待报名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文件所需材料。具体事宜由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办理)。
4.2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网上报名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连续PDF格式加盖公章并且内容清晰可辨)。
4.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2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2.3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4.3领取招标文件前,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ybggzy.com/),注册账号并完善相关信息,领取CA锁。已经注册过的投标人不需要重复注册。
4.4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每个标段500元/套 ,售出不退,过期不售,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01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敦化市政数局),地址:敦化市江滨社区沿江路1555号。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一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二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三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包括: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在2022年01月25日16时00分之前转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交付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汇款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详见吉建招[2016]9号文件);
收款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敦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敦化支行;
账号:22001686338055009585;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如本项目变动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敦化市工农路188号
联系人:王书伟
电  话:1862695002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敦化市渤海街站前广场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韩秀杰
联系方式:18843321052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敦化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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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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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