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珲春市新一高弱电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经建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LJJ-HWZB-20221202-2
项目名称:珲春市新一高弱电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4,745.90元
最高限价:1,194,745.90元
采购需求:监控设备、广播设备、网络设备等(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在30天全部完成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本项目需要,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4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 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 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经建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邮箱获取。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以清晰可辨的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供应商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指定邮箱)。
4.售价:800元。
截止时间:2023年1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时间:2023年1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在2023年1月6日上午10:00时前到账,供应商需提供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18626949333;
2.2递交方式:
开户名称: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吉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790 7020 110 152 0000 9415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626949333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珲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地址:珲春市龙源西街2177号
联 系 人:王忠麟
联系电话:16643307843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经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经开七区53栋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徐梦
电 话:0431-80744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梦
电 话:0431-80744758
邮 箱:512663650@qq.com
监督部门:珲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