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4/05/2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延吉1978文创园租赁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延吉1978文创园租赁运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招标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HD2024-CG006;

2.项目名称:延吉1978文创园租赁运营项目

3.预算金额:8980万元

4.最低限价:8980万元

5.采购需求:

1)标段划分:1个;

2)招标内容:延吉1978文创园资产租赁及招商运营,具体如下:

延吉1978文创园项目总占地面积项目68375.27㎡,园区内3栋既有厂房(4#、5#、6#建筑)改造总面积为24872.58㎡,增加夹层面积为12813.04 ㎡,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为37685.62,上标的物实际面积以交付时实测面积为准,交付时以双方认可的现状交付(附资产明细表)。

招标人将延吉1978文创园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租赁给中标人使用、运营,租赁期限为20年,在此期间中标人自负盈亏。租赁期内中标人每年按中标金额向招标人缴纳租赁费用,负责营销、策划、招商、人员组织、安保、卫生、维修和管理等一切运营和日常维护。

中标人根据运营需求,对延吉1978文创园进行装饰装修及配套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布置,最终达到本项目的正常运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项目实施地点:延吉市,北至前进路,南至现状铁路,西至现状居民区,东至河南街

4)运营期限: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租及运营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投标人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15604331467。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3218252342@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

4.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完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自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投标人发来的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资料完整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会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连同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转账备注需注明XX项目第X标段招标文件费)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及开户银行如下:

开户名称:吉林省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营支行

   号:0790 1040 1101 5200 018365

6.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无误及招标文件费到账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二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发布公告当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50万元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电子保函;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延吉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址:延吉市天池路2800号(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人:朴勋

联系方式:0433-252852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朝阳街1001号三楼(大连海润楼上)

联系方式:0433-242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炎

电话:0433-2420008

吉林省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529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注: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