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百村示范延吉市依兰镇春兴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招标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JLHD2024-SG022
2.项目名称:百村示范延吉市依兰镇春兴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31.0198万元
5.最高限价:1031.0198万元
6.采购需求:
6.1标段划分:1个
6.2招标范围:新建道路工程、围墙改建、挡土墙改造、排水工程、一般路灯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3项目地点:延吉市依兰镇春兴村
6.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6.5工期:2024年9月6日至2025年8月30日,359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3.7在近三年(2021年8月1日~2024年8月30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网络截图);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招标(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10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网络截图);
3.11投标申请人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0433-2363306;
3.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1285534455@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
3.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完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自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投标人发来的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资料完整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会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连同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转账备注需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费)。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及开户银行如下:
开户名称:吉林省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营支行
账 号:0790 1040 1101 5200 018365
6.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无误及招标文件费到账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二室),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电子保函;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延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联系人:王鑫尧
联系方式:0433-819020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朝阳街1001号三楼(大连海润楼上)
联系人:张力艳、洪永彬
电 话:0433-242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力艳、洪永彬
电话:0433-2420008
4.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